荆江评论:和谐城管需文明执法

发布时间:2015-11-24 15:10 | 来源:荆州新闻网 2015-10-22 | 查看:890次

  荆州新闻网评论(特约评论员 传薪)城管文明执法,这个问题已是老生常谈了。近日,我到沙市区蛇入山菜场买菜,遇到城管正与一小贩争执,城管人员口里不干不净,连声呵斥,还抢夺小贩的菜篮子。见到此情,我说:“小贩是弱势群体,你态度能不能好一点?有话好说。”那城管人员说:“他才不是弱势群体呢,他们在乡下建的房子比你的大得多。”听他一说,原来这位城管有点“羡慕嫉妒恨”,他把个人情绪发泄到工作上,实在有点令人心生不快。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件。除此之外,城管与小贩之间的矛盾屡见不鲜。更有甚者,在外地还有流血事件发生。

  为什么城管与小贩冲突不断?大多是因城管执法不文明和小贩不服从管理所致。

  城管人员代表政府执法,是城市环境的管理者、城市文明的落实者,他们起早贪黑,风雨无阻,面对的是社会最基层的矛盾,工作十分辛苦。美化城市,管理城市,肯定是会得罪人的。而小贩也不容易,他们弄点小菜,到城里卖几个钱,有的人没有摊位,到处打游击,影响了城市环境,理应对他们加强管理。于是,二者就发生了矛盾。一旦发生争执,群众纷纷围观,众说纷纭。群众见到小贩被训斥,往往站到小贩一边,说城管的不是,无形中给政府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如何既管好城市又文明执法?外地也有一些好的作法,如微笑服务、眼神执法等,收效不一。窃以为,最根本的还是要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上下功夫。严格,就是严格依法办事,这是全面依法治国、提升城管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规范,就是执法有据,强化管理,提升服务;公正,就是在执法中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不徇情枉法;文明,就是说理,君子动口不动手,以法为据,以人为本,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总之,城管要创新执法理念,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用文明执法修复城管形象。当然,文明执法不等于放任自流,放弃管理。社会也要大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不能认为凡是出现争端,都是城管出的问题,要理性地看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最近,“两节”相继到来,加强城管,任务繁重。尤其要加强文明执法,努力构建和谐的城管执法环境,多疏导,多说理,用文明执法建设和谐城管,形成和谐、长效的城管与小贩关系,共同建设我们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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