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为期3年的“专业社工、全民义工”试点工作 粤探索社工和志愿者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6-02-23 19:01 | 来源:南方日报 2016年2月23日 第A08版 | 查看:882次

省民政厅近日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为期3年的“专业社工、全民义工”试点工作,并按照“1个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领域+1个志愿服务组织+N名志愿者”的“1+1+N”模式在省、市、县(市、区)、镇(街道)、社区等层面分别推进。

近年来,根据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省扎实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至2015年底,全省成立民办社工机构1018家,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超过1.6万个,持证社工人数达到4.3万人,注册志愿者513万人,均位居全国前列。

在此轮试点工作中,将把社工专业化、义工全民化纳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分领域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扎根同一服务领域,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引导志愿者辅助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从群众的社会服务需求出发,多领域统筹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使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相互促进联动发展。 ●南方日报记者 李强

建立省灾害社工服务队

据了解,“专业社工、全民义工”试点工作按“1个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领域+1个志愿服务组织+N名志愿者”(1+1+N)模式在省、市、县(市、区)、镇(街道)、社区等层面分别推进。各地试点工作以专业社工服务领域为主线,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由各地选定,服务区域可以为市、县(市、区)、镇(街道)或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发展按中央支持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省社会组织有关政策执行。志愿服务记录按《中央文明办 民政部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规范志愿者服务记录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志愿服务记录实施细则》(另行制订)执行。

在省级层面,建立广东省灾害社工服务队,依法登记培育广东省救灾志愿者组织,建立灾害社会工作者与灾害志愿者的联动机制。定期对专业救灾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进行培训、演练。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当发生灾害需要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介入时,及时赴往灾区为受灾群众提供服务。

各地市民政部门负责本市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可选择部分县(市、区)、镇(街道)或社区,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领域为主线进行试点。2016年至2018年,珠三角地区、粤东西北地区每个市都要在一定数量的不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开展试点。

发展300个志愿服务组织

据介绍,试点工作的目标是,到2018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专业性强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在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领域都有相对稳定的一线专业社会工作人才。

同时,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相互协作、共同开展服务的机制,通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引领,拓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范围,增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效果,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志愿者招募注册、管理与服务记录证明,提升志愿者服务水平。至2018年,全省着力培育发展300个管理规范、群众认可的志愿服务组织,社会服务和志愿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统筹推进社工与志愿服务

据介绍,在试点地区已有服务领域的基础上,将重点发展老年人、青少年、医务、禁毒戒毒、社会救助等领域的专项服务,适度拓展其他领域的专项服务。

提升试点地区专业社会工作者的实务能力,通过举办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分领域培训、研讨、工作坊等,重点培养在救灾、老年人、青少年、医务、禁毒戒毒、社会救助等领域从事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储备在重点服务领域从事服务的社会工作骨干人才,提升重点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水平。

探索专业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工作统筹推进的模式,着力培育发展立足社区、服务群众的志愿服务组织,探索社工机构固定联系若干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者固定联系一定数量志愿者的机制,试点以区域、服务领域为单位培育发展志愿者组织。规范志愿者招募、培训及使用的长效机制,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省民政厅从2016年起将分领域培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重点培训救灾、老年人、青少年、医务、禁毒戒毒、社会救助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试点工作的相应领域专业社会工作者优先接受免费培训。分领域建立我省专业社会工作者人才库,分领域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

用户名: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如果看不清验证码,请点击验证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