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举行公安英模事迹报告会 匡兵等6人分享英雄事迹(3图)

发布时间:2019-05-20 22:05 | 来源:湖南文明网 2018-05-03 | 查看:2103次

  5月3日上午,衡阳市举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国道德模范匡兵、温琦华暨衡阳市公安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图片来源:湖南文明网

衡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新会见报告人员。图片来源:湖南文明网

衡阳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胡志文会见报告人员。图片来源:湖南文明网

  湖南文明网5月3日讯(通讯员 胡立强 李钢彪 舒俊)5月3日上午,衡阳市举行全国道德模范匡兵、温琦华暨衡阳市公安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对匡兵、温琦华、李晖、吉湘林、蒋传春、李江等6位同志的英雄事迹作了报告分享。

  匡兵、温琦华游船上勇斗持刀乱砍歹徒,身中数刀救下3名儿童;李江在追捕持枪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时,身先士卒,不幸中枪;吉湘林为救自焚男子重度烧伤;李晖用大爱打开戒毒学员心结……会上,报告团成员用朴实真挚的语言生动展现了雁城警界精英的感人事迹。他们经受了血与火、情与法、生与死的考验,守护着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传递着人世间的真情大爱,匡扶着万众渴望的公平正义,现场观众无不为之动容。

  衡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新表示,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做好下一步的公安工作,全市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要以英雄模范为标杆,牢牢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对党忠诚熔铸于灵魂,把服务人民镌刻于心中,把执法公正彰显于行动,把纪律严明贯穿于始终,全面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各项工作都要走在全市前列,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关心关爱公安民警,加大综合保障力度,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对那些因公牺牲、因公负伤的同志及其家属要切实安排好、照顾好,让他们感受到党和人民的关怀,感受到全社会的温暖。

  郑建新在讲话中指出,这次会议既是群英会、报告会,更是加油会、鼓劲会。党的十九大以来,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衡阳市经济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相继落地,政治生态加速好转,干部群众人心思进、奋发有为,全市各个方面都发生了鼓舞人心的可喜变化。当前,我们正处于建设最美地级市、打造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关键时期,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和公安英模先进事迹为契机,不断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传播正能量,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来之不易的好形势,推动衡阳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

  衡阳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胡志文致辞。他表示,在湖南警队中,衡阳是公安英模最多的市州。这些雁城警界精英用忠诚、担当、奉献,诠释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他们像雁城夜空中一颗颗璀璨的明星,闪耀着绚丽、迷人的光芒。他们的崇高精神、高尚品德、平凡之中见伟大的感人事迹,必将激励一代又一代衡阳公安人砥砺前行、扬帆奋进。

  相关链接:

  匡兵同志作报告:匡兵,男,汉族,1988年5月生,中共党员,湖南省耒阳市公安局导子派出所副所长。温琦华,女,汉族,1988年12月生,共青团员,耒阳市财政局职工,匡兵妻子。2016年3月25日,匡兵与温琦华在海南省三亚市西岛海钓平台附近海面观光船上勇斗持刀砍杀游客的歹徒,身负重伤。2017年4月,匡兵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获得衡阳市“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2017年11月,匡兵、温琦华夫妇双双被评为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全省道德模范。

  李江同志作报告:李江,男,汉族,籍贯湖南衡阳,1980年5月出生,本科文化,中共党员,1996年从事警犬技术工作,2010年12月考入公安队伍,现为衡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民警,警犬技术资格鉴定人,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受嘉奖,获得衡阳市“五·四”青年奖章。2014年2月3日,李江在常宁兰江乡追捕“1·30”持枪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刘友军时,不顾自身安危,临危不惧,身先士卒,勇敢冲向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不料犯罪嫌疑人刘友军向李江开枪射击,李江腹部中弹,身负重伤。2015年,李江同志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张海念同志报告蒋传春同志的先进事迹:蒋传春,男,1968年3月23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湖南省常宁市人。1986年11月入伍,先后在北京和湖南武警部队服役,2002年10月转业到衡阳市公安局,2007年8月任衡阳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至今,先后主管管教、技能培训和学习教育工作,是公安戒毒文化践行者和公安监管转型改革的探索者。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5次,2016年被评为新华社“中国网事·感动2016”全国十大网络人物。

  姚永军同志报告吉湘林同志的先进事迹:吉湘林,男,汉族,籍贯内蒙古科尔沁,198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文化,2001年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雁峰分局广场派出所、白沙洲派出所工作,现任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分局广场派出所副所长。先后荣立三等功1次,嘉奖3次。2014年11月13日,吉湘林同志在处置一起纵火自焚警情中,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抢救纵火男子的生命,挺身而出奋不顾身扑火救人,不幸被大火严重烧伤,面目全非,生命垂危,经医院长期救治才恢复健康。2015年,公安部授予他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荣誉称号。

  徐佳妮同志报告李晖同志的先进事迹:李晖,女,汉族,籍贯湖南湘潭,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文化,2004年从部队转业到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现任衡阳市公安局监管医院负责人。2014年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受到习近平、李克强、刘云山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李晖同志在创新性提出“戒毒从心开始,出去不再进来”工作新理念,累计帮扶戒毒人员3600余人,安排出所戒毒人员就业160余人,成功劝阻、解救轻生吸毒人员4名,挽救行将破碎家庭26个,自费为戒毒人员购书2000余册,先后资助吸毒人员困难家庭资金6万余元。

用户名: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如果看不清验证码,请点击验证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