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泰斗,反家暴先驱 记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巫昌祯教授

发布时间:2020-03-27 17:45 |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2020年03月27日 12版 | 查看:2744次

3月26日凌晨,中国政法大学官方微信公号发布讣告:著名法学家、新中国婚姻法学科奠基人巫昌祯教授,因病于3月25日15时30分逝世,享年90周岁。

巫昌祯是婚姻家庭法学教学研究的先行者、法学教育家,也是著名法学社会活动家、法律援助律师。她还是坚定的妇女权益保护者,“禁止家庭暴力”被写入婚姻法总则,正是她持续多年推动的结果。

巫昌祯教授一生与法同行,曾亲历多部重要法律的起草修改工作,有人说“共和国的立法史上已记载下巫昌祯教授的辛劳与功绩”。她曾参与我国《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起草和修订,而且是《反家庭暴力法》出台的有力推动者。此后,在婚姻法二次修改、计划生育法等法律的修订与起草工作中,巫昌祯也一直关注妇女权益。

2012年,巫昌祯被中国法学会授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荣誉称号。2015年,86岁高龄的巫昌祯获评“CCTV年度法治人物”。

“法大才女”

在《我与婚姻法》中,巫昌祯讲过自己的身世——1929年,她生于江苏句容县一个旧式官吏家庭,是七个子女中唯一的女孩。巫昌祯说,父亲有多个妻妾,这与自己后来专注女性权益保护“不无关系”。

巫昌祯在战乱中度过童年,曾辗转多地避难。1948年,她随长兄来到北平,考进著名的法律学校朝阳大学,在这里遇到了后来的丈夫庚以泰。北平和平解放后,他们一起转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

在巫昌祯家里,珍藏着一张摄于1954年的照片,那是她和庚以泰的结婚照。那一年,他们以新中国第一届法律系大学生的身份毕业,被分配到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巫昌祯教民法,庚以泰教刑事诉讼法。

然而,受时局影响,北京政法学院在20世纪70年代初被迫停办,师生被整体下放到安徽劳动,一年后就地解散。后来,庚以泰被安排在安徽省公安厅工作,巫昌祯则因出身问题被迫回到北京,40多岁就被迫提前退休。

直至1978年,北京政法学院复建,巫昌祯那纸退休令被撤销,得以重返讲台。1980年,北京政法学院成立当时全国唯一的婚姻法教研室,巫昌祯是学术带头人。当时,巫昌祯就以讲课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的教风著称,还主持编写了多个版本的婚姻法学教材。

在中国政法大学,巫昌祯和薛梅卿、严端、孙丙珠四名女性学者,被称为“四大才女”,广受学生喜爱。巫昌祯曾被评为“北京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三八红旗手”等,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

婚姻法泰斗

“我是整个婚姻家庭法律领域的建设者、见证者和宣传者。”巫昌祯曾这样评价自己。

巫昌祯逝世后,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发唁电表示沉痛哀悼,称巫昌祯以其智慧、学识和影响力,为促进我国婚姻家庭法学发展和法治建设做出了杰出贡献。

其实刚开始,巫昌祯的研究志趣在民法领域。1950年代中期,新中国几个重大立法项目次第展开,其中就包括1955年启动的由彭真同志负责的民法典起草活动。当时,参与起草的都是芮沐、佟柔、杨怀英等法学大家,年仅25岁的巫昌祯是起草小组最年轻的一员。可惜的是,这项繁重的任务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完成。

1978年,婚姻法启动修改工作,因为曾有起草民法典的经历,北京政法学院又选派了巫昌祯参加。这次立法实践,是她学术道路上的分水岭。随后,她的研究和教学重心从民法逐渐转向了婚姻与家庭法学。

据《中国妇女报》报道,1989年,全国人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起草规划,巫昌祯任起草小组副组长。这部法律于1992年提前问世,成为我国第一部专门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

除此之外,巫昌祯还在建立亲权制度、完善现有监护制度、建立婚生子女推定制度和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制度、建立家庭财产制度、完善家庭抚养制度、完善现有离婚制度、实行结婚公告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推动了我国婚姻家庭法领域的研究和婚姻家庭制度的完善。

2002年,新中国历史上的第四次民法典编纂事,巫昌祯提出民法的法典化为婚姻法修订提供了极好的机会。完善婚姻家庭法就应当按照法律的科学性、前瞻性、实用性,全面系统地对婚姻家庭关系的各项制度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遗憾的是,第四次民法典编纂工作被搁置了。

如今,如果没有新冠肺炎疫情,我国第一民法典很可能已经颁行。新修的婚姻家庭编也随之面世。可惜巫昌祯已经见不到了。

反家暴立法先驱

巫昌祯既是婚姻家庭法专家、法学教育工作者,还是知名的妇女权益保护者和法律援助律师。她一直密切关注妇女权益,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毕生志愿是让“法律上的男女平等”成为“事实上的男女平等”。

巫昌祯曾说:“我把一半的时间和心血给了学生和书,另一半给了社会和妇女。我要用我的爱心与同情心,用法律人的责任感,用我的能力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为姐妹们做点事情是应该的。”

20世纪70年代末,正值婚姻法修订之时,全国妇女都面临新的问题:一是家庭暴力;二是婚外情;三是被拐卖、被强迫卖淫。中央当时要求各级妇联、工会成立法律顾问处,北京市妇联也成立了法律顾问处,由在北京市妇联担任兼职副主席的巫昌祯担任主任。

由于来访人数众多,巫昌祯组织成立了北京市第八律师事务所。十几名成员中有女检察官、女律师、女大学教师,还有一些民主党派、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专门为妇女服务。这个全国、全世界唯一的一家完全由女性组成的律师事务所,曾有“天下第一家”的美称。

巫昌祯自己也义务接办了多起公益诉讼,其中就包括有很大影响的“刘月兰案”——巫昌祯帮助这位不堪丈夫虐待、拿起法律武器的农村妇女赢得了官司。由于既是婚姻法专家,又是兼职律师,当时许多婚姻不幸的人把巫昌祯当成了“青天”。

在60多年的法律学者生涯中,巫昌祯始终关注着妇女权益的保护,尤其关注家庭暴力现象。每次国内有家庭暴力的现象出现,巫昌祯就会站出来进行强烈抨击。她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忆,20世纪80年代,经常有妇女找到她,“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求她做主。

在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引入了“家庭暴力”这一概念,巫昌祯从那时开始着手反家暴工作,并推动相关立法。

2001年,一位杭州小女孩写给时任全国妇联主席的一封信震撼着巫昌祯的心。“我的爸爸虽然被杀了,但妈妈杀他是有原因的。我已经没有爸爸了,如果妈妈杀人偿命,我就成孤儿了。”

在接手这起案件后,巫昌祯教授去杭州了解案情。当时,杀夫女子已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她发现,被杀的丈夫生前是一名警察,法官在量刑时过分考虑了受害者的身份问题,却忽略了被害人生前虐待妻子的情节。在她的关注下,这起案子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最终杀夫女子被二审法院改判为死缓。有了上述先例,类似案件有了根本性改变。

在巫昌祯等人长达20年的推动下,于2014年“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当天,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2015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被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因为在反家暴立法方面做出的杰出贡献,2015年,时年86岁的巫昌祯当选为“CCTV年度法治人物”。

当时的颁奖词说:“丈夫的拳头,妻子的眼泪,一件件家暴案例让你心急如焚,一个个孤苦无告让你奔走呼号。关注女性命运,保护弱者权益,八十六年风雨人生,六十年初心未改。你用爱的力量彰显了法律的尊严!”

百科全书式教授

因为声名显赫,巫昌祯有很多机会改行。当年参加民法典起草时,全国人大就有意留她在机关工作;第一次修改完《婚姻法》,全国妇联也有意请她担任中华妇女干校(中华女子学院前身)领导。但她每一次都婉言谢绝,依旧留恋在讲台上。

回首自己的教学生涯,巫昌祯掩不住自豪之情:“我最欣慰的是法学界人才辈出,桃李满天下。我的学生中有很多人才,有的现在已经是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了。”在60多年的教学生涯里,她始终甘愿做“一支燃烧自己照亮他人的红烛”。

听过巫昌祯讲座或讲课的人都会惊讶,因为她能将枯燥的法条讲“活”。中国政法大学民法教授李显冬对学生时代听巫昌祯老师的课记忆犹新,“她的课特别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当时她是全校最受欢迎的老师之一”。

《法治周末》一位记者曾在报道中说,与巫昌祯老人交谈,会让你感觉到像是在读一本百科全书。法学理论、实际案例、妇女事业、家庭伦理……“每个方面她都能信手拈来,让你觉得,眼前的这位慈祥老人,是一位底蕴丰厚的社会学家,而不仅仅是一名法学家。”

几年前曾专访过巫昌祯的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今晚拍案》制作人李雷也表示,巫教授“虽然年事已高,但思路清晰,表达流畅,对法条的记忆也很清晰”。

巫昌祯“百科全书”般的知识,可不光体现在她对婚姻法研究的全面透彻上。据她的学生说,学生们私下里特别喜欢跟“巫奶奶”讨论养生的问题。“她把学生当孩子来看待,对学生特别亲切。”

晚年,巫昌祯因为骨质疏松,需要借助拐杖或轮椅行走,但她一直坚持指导学生,且笔耕不辍。2013年,她还为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组织编写了《婚姻家庭法律指南》一书。

“巫昌祯教授教书育人、淡泊名利、学识和品行为世人称道,在同行和晚辈中享有崇高威望,她是我们永远的巫老师。”中国政法大学在讣闻的最后一句这样写道。(整理/戚尓武)

【资料来源】

1.法治周末:巫昌祯伴随婚姻法走过60年;

2.中国政法大学微信公号:沉痛哀悼!新中国婚姻法学科奠基人、著名法学家、我校教授巫昌祯先生逝世;

3.南方都市报:九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逝世,反家暴立法先驱;

4.新京报:新中国婚姻法学奠基人巫昌祯教授辞世;

5. 大白财经观察:中国婚姻法泰斗、立法反家暴的推动者巫昌祯逝世;

6.法律与生活杂志:巫昌祯:与婚姻家庭法的一世情缘;

7.法制网:巫昌祯:一生与法同行;

8.法制日报:巫昌祯教授的五十余载法学人生;

9.民主与法制杂志:巫昌祯素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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