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没有住宿费 路拾万元不动心

发布时间:2009-02-21 08:00 | 来源:新华网 2009-02-18 | 查看:705次

  元宵节的深夜,赴新疆打工的柘城县岗王乡程溜村农民李超廷,在新疆奎屯市捡了万余元钱主动交给派出所,而在他离开时,身上连5元钱的住宿费都没有。消息传至家乡,家乡人无不为他自豪。

  2月16日上午,记者联系到首先报道此事的《都市消费晨报》记者李琼。据她介绍,在2月9日元宵节的晚上,在奎屯市靠拾矿泉水瓶为生的43岁农民李超廷,因付不起5元钱的住宿费被旅馆拒之门外。无处存身的他只好向广场方向走,希望在沿路的垃圾箱内找到更多的矿泉水瓶。当行至奎屯市西域大厦时,李超廷看到路边有一个包。他打开一看,里面竟有一沓钱和一部手机。李超廷没有多想,便直奔奎屯市公安局团结路派出所,将捡到的包交给了值班民警。临走前,李超廷向处理此事的王警官借了5元钱(后来得知是为了交住宿费),还留下了捡来的半袋矿泉水瓶,称明天一定会来还钱。后来,值班民警发现,包内有11350元现金、一部手机,还有银行卡和驾照等物。

  民警通过失主遗留的手机很快联系上了失主金先生。金先生说,当天晚上他与朋友在一家酒店吃饭,包可能是在晚上11点准备离开时滑出车外的。当拿到失而复得的包时,金先生称“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

  2月10日早上,李超廷再次来到派出所,把5元钱还给民警。面对前来采访的当地记者,李超廷说:“不是我的东西,我要它干啥,我再缺钱,这也是别人的。”他告诉记者,去年9月,他来到奎屯,本想靠打工挣点钱,可刚干了1个月建筑工地就停工了,从此再没有找到工作。次日,《都市消费晨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感动了众多新疆读者。正当很多读者想帮助这位好人的时候,他却在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了。

  派出所民警和当地记者应读者的要求,来到李超廷曾居住过的旅馆寻找。旅馆老板告诉他们,李超廷在元宵节当晚因没钱住宿离开,次日1点又回来了,说要住宿,但一早就又离开了。2月13日上午,仍然在新疆奎屯市拾荒的李超廷被市民认出。团结路派出所民警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到,见到了正在一家早餐店吃早饭的李超廷。

  16日下午,几经周折,本报记者终于联系上了李超廷本人。“你在新疆一下子拾到那么多钱,为何不自己花?”记者问他。“钱是人家的,咱没有钱可以借,不能昧着良心自己花。”李超廷说。

  “听说你以前就曾经拾金不昧过,是吧?”记者问。李超廷说,去年7月,他在克拉玛依市的大街上看到一个小伙子坐车时从口袋里掉下一个钱包,钱包里有2000元现金。“后来,他(指小伙子)回来找,我正好在原地等他,就给他了。”

  柘城县岗王乡程溜村村主任张中华告诉记者,李超廷已经去新疆务工10多年了,他的父母双亡,哥哥在新疆打工,家里一直很穷。就因为穷,他一直没有娶上媳妇,已经43岁了还是孤身一人。“但这个人很勤奋,很讲仁义。看到他拾金不昧的报道后,全村人都相信他能干出这事,也为他骄傲,俺村里的人没有在外地给乡亲们丢脸。”张中华说。(记者 侯公涛 实习生 屈小雅)

(责任编辑:吴芳)

用户名: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如果看不清验证码,请点击验证码更新。

第1楼 河南省许昌市2009-05-20 08:37:55 发表
红旗飘飘:好样的,我们河南人;勇敢的,我们河南人;正义的,我们河南人;可敬的,我们河南人。我尊敬他们,我学习他们,我祝福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