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来捐资助学近20万元男子来电:求求你,表扬我(图)

发布时间:2016-06-12 21:46 | 来源:新文化报 - 新文化网 20160218 A03版 | 查看:1193次

长春这位烧烤店老板为何这样做?他说“子贡赎人”的典故给了他动力和勇气

说起资助的那些孩子取得了好成绩,张金彪笑得很开心 新文化记者 阚旋 摄

  求求你,表扬我……2月16日,新文化报96618热线电话接到了一位张姓男子的电话,在电话中,他将自己多年来做的好事说了出来,希望新文化报能够报道出来。

  制作宣传板表个人事迹

  2月17日上午10时许,二道区东盛大街与安乐路交会处西行50米,“张老二”烧烤店内,张金彪正在做营业前的准备。个头中等,脸胖胖的,头发有些少。张金彪和《求求你,表扬我》主演范伟有些神似。

  在100多平方米的店里,张金彪将他的故事制作了两块宣传板。上面写着:长春好人张金彪1970年1月生,二道区政协委员,二道区民盟委员,二道区市民巡视员,2014年获选为长春好人。接下来,是张金彪从2007年以来做过的好事儿,比如捐资助学、慰问困难群众,还有各种政协会议上的提案。

  核实张金彪在宣传板上的事迹并不难,在网上输入“长春好人张金彪”,弹出的信息还是比较多的,这说明,张金彪并不缺少表扬。2012年,当时开大排档的他为中考陪考的家长提供休息场所和免费提供水就登上过报纸,在做各种好人好事时,也在电视上“露过脸”,还有他在2013年的提案:倡导临街饭店室内卫生间免费使用,经过各种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关注。

  实现了第一个愿望

  张金彪到底想表达什么?先来听听他的故事。

  从2007年开始,张金彪已经资助了4名学生。“令我欣慰的是,这4个孩子都考上了大学,最晚的后年就要毕业了。”张金彪说,资助贫困学生是他做的最有意义的事儿。

  “资助贫困生的举动与我个人的成长有着密切的关系。”张金彪说,从小他家里有5个孩子,他排行老二,小时家里条件不好,生活比较困难,尤其是要开学的时候为了供养5个孩子上学,父母几乎每年都要背一身的债务。“看到父母从亲友家借钱回来给我们交学费,我的心就特别不好受。”张金彪说,他从小的愿望就是考上大学,同时也萌生了另一个愿望,就是以后有能力一定要帮助像他一样的孩子上学。

  1990年,张金彪第一个愿望实现了,他考上了长春的一所专科学校,也是家里5个孩子中唯一考出来的。在上大学期间,他经常到路边卖肉串、卖报纸、还干过重体力活以减轻家里的负担。1992年,张金彪毕业,但他没有去分配好的单位工作,而是自己干起了烧烤店。“那时候国家倡导下海经商。”张金彪说,勤工俭学的经历让他对创业产生了兴趣。

  开始实现第二个愿望

  多年下来,生意越做越大,钱也越赚越多。2008年,张金彪感觉是实现第二个愿望的时候了,通过朋友的介绍,他得知黑龙江省延寿县一个村子有个叫王可欣的中学生,孩子因为父母离异,家庭生活极其困难,还面临辍学的困境。“我看到小可欣时,心里特别难受。”孩子从小母亲就离家出走,父亲精神还不太好,平时只能寄居在亲属家。从那时起,张金彪每年资助王可欣2000元,2013年王可欣考上了东北师范大学,他将资助款提高到了每年5000元左右。“我和她说了,直到大学毕业后赚到第一笔钱为止。”

  资助了王可欣后,张金彪的心里感到欣慰,接下来他又资助了3名贫困学生。这3名贫困的学生现在都已经考上了大学。每逢春节,他都要给这4个孩子包大红包,买上一件新衣服。

  “他们就和我的孩子一样。”8年多的时间,张金彪差不多花了近20万元进行捐资助学。现在生意不好做,他已经兑出去两个大型的烧烤店,但他表示,在资助的路上还要一直坚持下去。

  评价

  受助者王可欣

  张叔(张金彪)是改变我命运的人,以后我要是有能力了,也要像张叔那样帮助贫困学生。

  朋友小丽

  在年前,我通过张哥结识了一家低保户,我要长期帮助这家人。虽然我和张哥想法不一样,我认为做好事不一定非得要宣传,但我们做公益的愿望是一样的。

  东盛街道赵副书记

  张金彪常年做好事,评上长春好人是实至名归,希望社会上能够对张金彪这样的多宣传,弘扬社会正能量。

  ■释疑

  为何求表扬?

  为啥想登报求表扬呢?张金彪说,他看过子贡赎人的典故,所以他觉得,如果人要做好事就要受到表扬,这不是满足一个人的虚荣心,而是要通过表扬来感染其他人去做好事,这就是他“求求你,表扬我”的初衷。

  对于这种高调求表扬的行为,是否担心其他人有不同看法时,张金彪强调,他的内心并不是真的单纯想得到表扬,只想让更多人加入到公益事业中。

  目前,张金彪已经感召了五六十人投入到公益事业中,包括饭店、洗浴中心等各行业的老板。他说,他想通过这次报道让更广泛的人知晓,从而受到感染。

  ■链接

  子贡赎人

  百度百科里对“子贡赎人”的故事是这样展开的:

  鲁国有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见到同胞遭遇不幸,沦落为奴隶,只要能够把这些人赎回来帮助他们恢复自由,就可以从国家获得金钱的补偿和奖励。 孔子的学生子贡,把鲁国人从外国赎回来,但不向国家领取金钱。

  孔子说:“赐(端木赐,即子贡),你错了!圣人做的事,可用来改变民风世俗,教导可以传授给百姓,不仅仅是有利于自己的行为。 现在鲁国富的人少穷人多,向国家领取补偿金,对你没有任何损失;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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