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科盛:寓大爱于小事 塑伟大于平凡(图)

发布时间:2012-06-22 13:01 | 来源:腾讯·大渝网 2011年11月22日17:00 | 查看:3243次

骆科盛,男,45岁,九龙坡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兼二十大队大队长。

  作为一名普通的公安民警,骆科盛长期扎根基层,心系群众,立足岗位,牢记宗旨。在二十一年的从警生涯中,默默无闻做亲民爱民的好事,家境并不富裕的他用微薄的工资先后资助贫困学生10余人,帮扶重病患者、贫困群众100余人,捐助钱物10万余元,赢得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真挚爱戴。市委书记两次作出重要批示:“小朋友的这封信很动感情。我们的交巡警能实实在在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排忧解难,传承了人民警察的好传统。我们要大力倡导这种亲民济困的精神,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骆科盛同志的事迹,昨天我看了重报,很生动,还可生动报道。有时代感。”何事忠、刘光磊、刘学普等市领导也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对骆科盛同志的先进事迹予以充分肯定。该同志分别荣获“第四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特别奖、公安部二级英模,中央政法委优秀共产党员,重庆市十佳政法干警,九龙先锋等荣誉称号。

  亲民济困 廿年如一日

  1989年,骆科盛刚参加工作,就拿出500元钱捐给家乡修桥铺路。1994年,他拿出600元捐给家乡小学修好篮球架。1996年,他为成都红礁玻璃厂患了血癌的夏宇小朋友寄去1000元。从那一年起,他连续五年资助渝北、南川、酉阳等地的刘康、汪琳、谢贵友、韦小云等4名贫困学生,每人每学期300元。1999年,他拿出当月一半的工资资助罹患毛霉菌病的9岁农家女孩李欢。2002年,他为安徽省亳州市患有癌症的孙晶晶小朋友寄去1000元。

  2002年至2005年,骆科盛匿名资助石柱县六塘乡的贫困生陈春苹,帮助她完成高中学业。他还重点帮扶石柱县三和乡5 位贫困户,他常翻山越岭,步行两个多小时,肩挑背扛将捐赠的生活用品送到贫困户家中。2007 年,他专程两次到永川区周书平夫妇家中,为周书平夫妇收养的十几名孤残儿童捐助了500元钱、10多套儿童衣物和一台洗衣机。2010年冬天,他为巴南区石龙镇敬老院16位孤寡老人送去保暖内衣,还为老人们购买了洗衣机。

  2011年1月,骆科盛为九龙坡区巴福镇五根村贫困户冯琳家送去4床棉被、4床棉絮及其它生活用品。冯家门窗全破,门前道路难行,骆科盛请来木工修好破损的16扇窗户,并请泥水匠修补好台阶,并给小冯琳送去了学费、书籍和许多生活用品。冯琳的母亲张道兰做肾结石手术需要住院费时,他立即掏出500元钱塞给张道兰。骆科盛还帮助没有经济来源的张道兰谋到一份在家糊制食品包装盒的工作。骆科盛在帮助冯琳家的同时,发现在同村还有一户名叫沈采元的困难户。他有一名10岁的儿子沈印龙品学兼优,却因家庭困难面临辍学,骆科盛主动捐助小印龙一年的学费,并承诺将一直资助小印龙完成所有学业。

  爱岗敬业 践行宗旨

  骆科盛始终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在铝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期间,他在两年时间里把辖区47公里路段全程走了20余遍,磨穿了4双皮鞋鞋底,被同事们称为“走圣”,辖区数百个路口、弯道、陡坡及路面状况他都了如指掌。在车管所工作期间,他通过对真假牌证的材质、字体、色泽上进行反复比对,摸索出一整套鉴别牌证真假的方法,练就了识别真伪的“火眼金睛”,在多次开展的车辆牌照整治专项行动中,依法收缴了一大批假牌照,有力打击了批违法犯罪。骆科盛始终坚持文明理性平和执法,他所纠正处理的1000余起交通违法行为中,无一起投诉。在车管部门工作期间,他把每名办事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和朋友,以热情周到的服务,登记驾驶证十余万个,发放车辆牌照数十万副,从未与群众发生一次口角。

  先人后己 淡泊名利

  骆科盛的家境并不富裕。妻子陶国蓉是企业内退职工,女儿骆陶在读高三。1992年,岳母出资给他家买了一套50平米的集资房,这才结束了小两口住单身宿舍的日子。2003年,骆科盛向战友借钱按揭了一套住房,至今还欠着30多万元按揭款和16万元外债。他十年没给自己买过贵的衣服,原有的一套西服还是2000年花200元在朝天门批发市场买的,一直穿到现在。妻子已多年未添置新衣,总是穿姐妹淘汰的衣服,女儿骆陶至今还在亲戚们的接济下念书。尽管如此,骆科盛看到其他更需要帮助的人,总是尽其所能地资助他们。

  若非冯琳同学致信市委书记,他的先进事迹仍不为大家所知。在资助璧山女孩李欢的过程中,骆科盛从未与李欢谋面。在资助石柱女孩陈春苹的过程中,他匿名帮她缴学费,一瞒就是8年。别人寄来的感谢信,资助他人的汇款单据,大部分他都未刻意保留,仅有的几张也是不经意间夹在书本里而留了下来,就连家人也不知晓。对名利的淡泊,不仅体现在他做好事不留名,更多的是他把自己应得的荣誉让给战友。在石柱县工作期间,骆科盛因工作出色,单位领导和民警多次推选他当先进,他总以其他战友更合适为由婉言拒绝。县委、县政府多次建议县公安局为他记功授奖,他都竭力推辞。

  2006年重庆市承办亚洲议会和平协会第三届年会,骆科盛奉命担负警卫工作,并出色完成任务。当上级给了一个立功名额,战友们纷纷为他请功时,他却执意将荣誉推了出去。从警22年,骆科盛先后10余次把立功受奖的机会让给战友,留给自己的则是荣誉的空白。

  个人荣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重庆市“十佳政法干警”;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市公安系统“十佳爱民模范标兵”;重庆市十佳爱民模范交巡警;重庆市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九龙坡区政法系统“十佳政法干警”;九龙坡区优秀共产党员;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1次。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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