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授因公殉职的蒋维民同志 “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发布时间:2019-10-16 09:32 | 来源:辽沈晚报 2019年10月16日 | 查看:1224次

本报讯 王浩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驻锦州特约记者张墨寒报道 因连续超负荷工作,在处警过程中,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石桥子派出所副所长蒋维民同志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用43岁的年轻生命铸就了屹立不倒的精神丰碑。

10月15日下午,蒋维民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追授仪式暨先进事迹报告会在锦州市举行。日前,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签署命令,追授蒋维民“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锦州市委追授蒋维民同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在全市开展向蒋维民同志学习活动。

在宣读“追授命令”后,蒋维民同志的妻子陆爽上台代为领奖,台下响起了不间断的掌声。随后在蒋维民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作报告的过程中,观众席中响起了啜泣声。从警22年来,蒋维民是扎根基层的群众贴心人,是忠诚履职的人民好卫士,他累计处置各类警情6000余起,参与侦破各类案件1000余件,调解各类纠纷2000余起,帮助群众求助近千人次,先后荣记个人三等功5次、嘉奖4次,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的不平凡事迹感动着大家。

“公安部授予蒋维民‘二级英模’荣誉称号,不仅是锦州公安的荣耀,也是全市政法队伍的荣光。”锦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丁耀东说,这次举行追授仪式及先进事迹报告会,不仅激励着广大干警,也深刻诠释了新时代人民警察的价值追求,集中展现了公安队伍矢志振兴的奋斗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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