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热血铸警魂 ——追记治爆缉枪英雄刘文国(图)

发布时间:2020-01-13 20:56 | 来源:光明日报 2020年01月13日 04版 | 查看:601次

刘文国像 新华社发

【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新华社西宁1月12日电(记者沐铁城)在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有这样一位警察:他将青春和汗水洒在这片他所深爱的土地上,直至生命最后一刻。18年前,他与歹徒殊死搏斗的故事,至今仍被当地群众铭记在心。他就是刘文国,用血肉之躯保一方平安。

  刘文国1974年出生在山东省临朐县一个贫困农民家庭,1989年随家人来到青海省民和县。1993年,他被青海民族学院法律系录取,圆了大学梦。1999年10月,刘文国被分配到民和县公安局工作。从此,他穿上心仪已久的警服,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

  在职一日,奉献一日。带着这样的信念,他来到民和县前河派出所工作。2001年,全国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开展后,刘文国没有休过一个节假日,没有回过一趟家,每天深入辖区摸排涉枪涉爆线索,逐村逐户签订责任书。

  2001年8月26日,刘文国和前河派出所所长吕急起了个大早,准备继续执行任务。临走前,刘文国在派出所留言牌上写下一行字:“派出所民警今天去穆家寺下队”。谁也没有想到,这竟成为他的绝笔。

  这天上午,已经收缴了4件土枪零部件的刘文国和吕急踏进村民甘吉良的家门。吕急亮出警官证说道:“根据我们掌握的线索,你家有私藏非法枪支情况,请配合我们工作,把枪交出来。”“枪已经坏了!”甘吉良没好气地回答道。

  吕急环顾四周后发现靠近窗户炕角处有些异常,便上前掀起炕上的红毡,一支土枪露了出来。吕急一把将枪紧握在手中,刚要迈出房门,甘吉良扑上前来,双手紧紧握住枪管,拦住说:“这枪是借别人的,你们不能拿去!”

  吕急厉声说道:“我们是依法收缴枪支,不管是谁的枪,今天都必须收缴!”执意顽抗的甘吉良见抢夺不成,便从东房屋跑到北房屋内,吕急跟着冲进屋内,甘吉良突然抓起一把螺丝刀向吕急刺来,戳中了吕急颈部,鲜血直流。

  看到吕急受伤,刘文国顾不得自己赤手空拳,挺身上前与歹徒展开搏斗。过程中,他再次亮出证件,喝令甘吉良放下凶器。但丧失理智的甘吉良哪里肯听,边瞪着眼大喊“我不识字”,边挥舞螺丝刀又是一阵乱戳,将两位民警逼出屋外。

  “所长,我去找根绳子把他制住。”刘文国扫视院子四周,发现西边墙角粮仓处有麻绳,便疾步跑过去取。万万没想到,屋里的甘吉良已手持另外一支上好子弹的土枪隔着窗户瞄准他,就在他拿着绳子转身的一瞬间,“砰”的一声枪响,刘文国倒在了血泊中。

  49枚散弹悉数嵌入刘文国的头部和面部,但他两眼仍怒视着歹徒所在的方位……

  看到战友中弹倒地,吕急一面大声呼救,一面继续与歹徒展开搏斗。经过一番激烈的搏斗,歹徒最终被制服。闻讯赶来的村干部等人协助吕急将歹徒押往派出所,并将刘文国送往附近医院抢救。途中,刘文国不幸离世,年仅27岁。

  刘文国牺牲后当月,中共民和县委追认他为共产党员,他还被共青团海东地委、共青团民和县委分别追授“全区全县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2001年12月,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2002年8月,被青海省民政厅追认为“革命烈士”。甘吉良因非法持枪杀害公安民警于2001年9月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他始终把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工作兢兢业业,不怕苦不怕累。”曾和刘文国共事过的户籍协管员田学忠这样评价他。在短短两年从警时间里,刘文国先后为群众办理各类证明3000余件,侦破刑事案件3起,查处治安案件、调处民事纠纷和做好人好事48件,打击处理违法人员63名。

  刘文国走了,但他为人民服务、始终将人民所需记挂在心头的精神一直留在民和的土地上,至今激励着一代代公安干警,守护正义、佑护平安,为青海人民的幸福安宁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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